教育部等五部门整治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四川考生避坑指南
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文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未经高校书面授权不得发布招生宣传,严禁“免考包过”“快速取证”等承诺,并明确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分三阶段专项整治。本文帮你读懂新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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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先看:没有高校授权的招生广告都不可信
判断学历提升宣传是否靠谱,最快的办法是看它有没有正规授权。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印发的通知,任何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如果没有高校法人的书面授权,或者未经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都不能发布或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包括打着“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旗号的变相宣传。这些授权或备案信息还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

这次规范的对象覆盖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全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形式。通知由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于2021年9月30日联合印发,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相关法规。
- 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广告须有高校法人书面授权
- 自学考试助学广告须省级自考管理机构审查备案
- 授权或备案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
- 未经用户同意不得通过电话、短信进行宣传和咨询
广告里哪些话一看就是违规
通知对广告内容划出了明确红线,凡是出现下列说法的宣传,读者可以直接判定不合规。一是“无需学习”“无需上课”这类虚假内容;二是“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这类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保证的承诺。
此外还有两类常见的“打擦边球”做法也被明令禁止:一是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让考生误以为报助学班就是上了主考学校;二是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
同时规定,广告中涉及入学条件、最低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报名途径、高校招生网站地址、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取条件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高校自身也要履行办学主体责任,校内二级学院以及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含公共服务体系学习中心)不得自行开展或授权他人开展广告宣传,发现涉本校的违规广告要主动交涉、澄清、处理并消除影响。
- 禁止:“无需学习”“无需上课”
- 禁止:模糊自考助学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区别
- 禁止:混淆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学历教育高校
- 学费、年限、报名途径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专项整治怎么安排:三个阶段的时间表
五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各阶段的分工是:自查自纠阶段,部属高校排查本校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宣传广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自考管理机构、属地高校、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社会助学机构自查排查,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各地建立工作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在2021年11月前将实施方案报教育部,跨省或涉及境外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的问题线索须填写汇总表及时报送教育部;总结巩固阶段,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和典型案例,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行动结果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
五个部门的职责各有侧重: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高校和助学机构规范宣传、移交违规线索;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网信部门对违规信息及相关网站、账号依法处置;电信主管部门负责ICP备案、域名和IP地址等基础管理,处置违规网站、APP及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线索;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规平台、APP,对涉嫌犯罪案件开展侦查打击。
- 自查自纠:2021年10月—11月底
- 集中整治:2021年12月—2022年1月底
- 总结巩固:2022年2月
长效机制:不是一阵风,而是持续监管
专项整治之外,通知还要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监督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信用监管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社会监督也是重要一环:通过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各地有关部门和高校还会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自媒体平台曝光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形成舆论震慑。
- 建立跨部门沟通协调与联合执法机制
- 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信用监管手段
- 通过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公众号征集线索并建立案件台账
这类规定对你意味着什么:适合对照自查的人群
如果你正在比较成人高考、自考、开放大学等不同提升方式,这条通知恰好给了你一套现成的筛选标准。凡是宣传中出现“包过”“免考”“不用上课”“快速拿证”字样的,无论对方声称与哪所学校合作,都可以直接排除;反之,愿意清楚告知学费标准、最低学习年限、报名途径和毕业证书获取条件的宣传,才值得进一步核实。
准备报名前,建议养成三个核对习惯:一是到高校官方渠道查证对方是否真的有授权或备案;二是把对方给的招生网站地址与高校公布的官方地址对照;三是接到陌生电话、短信推销时保持警惕,因为未经你同意的此类宣传本身就违反规定。
- 看到“包过”“免考”等承诺,直接排除
- 在高校官方渠道核实授权或备案信息
- 对照高校官方地址核验招生网站
- 警惕未经同意的电话、短信推销
四川考生需要额外核对的地方
对于四川的考生,报名条件、招生状态、学费标准和报名时间,均应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各院校发布的当期公告为准,遇到宣传内容与官方公告不一致的情况,以官方为准。涉及自学考试助学的宣传,可关注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的审查备案公开信息。
选择函授站或校外学习中心时,建议通过举办高校的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官网核实其是否为高校正式设置的站点,招生和教务问题可优先通过院校公布的咨询电话、办公地址等官方渠道求证;涉及考试报名的问题以省教育考试院、市州招考办公布的信息为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的联系邮箱为dce@moe.edu.cn(联系人鲁亚辉、徐璐),可作为政策层面的官方参考。
- 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当期公告核验招生与收费信息
- 通过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核实函授站、学习中心资质
- 自考助学宣传可查省级自考管理机构备案公开信息
常见疑问
机构宣传某高校的学历继续教育项目,怎么判断是否正规?
看是否有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涉及自考助学的是否经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且授权或备案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不得自行开展或授权他人开展广告宣传。
专项整治结束后违规广告还会有人管吗?
会。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监督惩戒等长效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信用监管等手段,并通过举报渠道持续征集问题线索,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接下来,按问题继续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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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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