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师范学院自考综合评价试点:报名条件、成绩计算与课程范围
成都师范学院2026年上半年(26.1次)自考应用型专业统考课程开展综合评价试点,面向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汉语言文学本科在籍考生自愿报名,涉及部分统考理论课程及所有本科思政课程。综合评价成绩按30%计入课程最终成绩,笔试占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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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考生可以报名?报名时间与操作流程
本次综合评价试点面向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所有在籍考生,以及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汉语言文学四个本科专业的考生,采取自愿报名原则。

报名学习时间为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1日17:00截止。考生需登录该校自学考试综合评价助学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学习,已有账号可直接登录。
- 报名条件:应用型专业所有在籍考生及上述四个本科专业考生,自愿报名
- 报名学习时间: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21日17:00截止
- 操作步骤:平台注册/登录→上传身份证及人脸识别→综合评价中心点击考核报名→选择课程并报名→签署承诺书→按平台要求完成学习
- 成绩有效期:当次综合评价课程有效成绩自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下一次考次若需更新成绩,需重新报名,成绩合并时取有效期内所有考次最高分
哪些课程参加综合评价试点?
本次试点覆盖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汉语言文学四个本科专业的部分统考专业理论课程,以及所有本科专业的思政课程。具体课程清单如下。
| 00037 | 美学 | 汉语言文学 |
| 00536 | 古代汉语 | 汉语言文学 |
| 00538 |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 汉语言文学 |
| 00539 |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 汉语言文学 |
| 00540 | 外国文学史 | 汉语言文学 |
| 00541 | 语言学概论 | 汉语言文学 |
| 00398 | 学前教育原理 | 学前教育 |
| 00882 | 学前教育心理学 | 学前教育 |
| 13147 |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 学前教育 |
| 00466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小学教育 |
| 14449 | 小学课程与教学设计 | 小学教育 |
| 14445 | 小学教育管理 | 小学教育 |
| 00730 | 中外音乐史 | 艺术教育 |
| 06148 | 中国美术史 | 艺术教育 |
| 13149 | 美育基础 | 艺术教育 |
| 14569 | 艺术概论(教育) | 艺术教育 |
| 14762 | 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 | 艺术教育 |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所有专业 |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所有专业 |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所有专业 |
综合评价成绩怎么构成?各项如何计分?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按比例计入课程最终成绩。具体由课程学习、平时作业、综合测评和学习表现四部分构成。
- 课程学习占30%:实际学习时长与要求学习时长的比例,达标得30分。例如某课程要求432分钟,学习345分钟,占比80%,得30×80%=24分;满分后可不再继续学习
- 平时作业占30%:包含阶段作业20%和知识点测验练习10%。阶段作业需完成4套,按每套最优成绩平均后乘以20%计算,4套未全部完成则该项不计分;知识点测验练习按完成率乘以10%计算
- 综合测评占30%:按综合测评最优成绩乘以30%计算
- 学习表现占10%:含学习考勤4%、作业完成情况4%、诚信表现2%。考勤按平台登录及有效学习时长评分,完成课程学习、平时作业、知识点测验练习、综合测评四项且人脸识别成功得4分,其中一项人脸识别未成功扣1分;作业完成情况按完成套数计分;诚信表现根据学习连贯度、行为可信度评分,缺少一项学习扣0.5分
课程最终成绩怎么算?
开展综合评价改革课程的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课程最终成绩=笔试成绩×70%+综合评价成绩×30%。
如果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低于统考成绩,则该课程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为准。课程最终成绩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和公布。综合评价成绩自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考生须在有效期内完成该课程笔试考试。
这类试点适合哪些考生?如何判断是否适合自己?
综合评价试点适合希望降低统考笔试压力的自考在籍考生。如果对某个课程笔试把握不大,通过完成平台学习、作业和测评获得综合评价成绩,有可能拉高最终成绩。
但综合评价需要投入时间完成课程学习、四套阶段作业、知识点测验练习和综合测评,并配合人脸识别。如果平时时间紧张,或所在专业不在本次试点课程范围内,则不必勉强报名。
考生可先对照课程清单,看自己需要报考的统考课程是否在列,再结合自身学习时间、笔试基础决定是否参加。
- 适合:希望用过程性评价弥补笔试成绩、愿意投入时间完成线上学习任务的考生
- 不适合:时间有限、无法保证完成四套作业和各项测评的考生
- 判断依据:先看试点课程清单,再看自己笔试准备情况
四川考生需要额外核对的地方
综合评价试点的报名时间、课程范围、成绩计算方式等均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成都师范学院当期公告为准。考生在报名前应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成都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相关页面,核对最新通知。
综合评价成绩有效期、合并规则等可能随考次调整,考生应留意平台内提示和当次通告。如有疑问,可向所在助学点或学校自考办咨询,不要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
- 核对报名截止时间是否与当期公告一致
- 核对试点课程清单是否更新
- 核对成绩有效期及合并规则
- 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院校当期公告为最终依据
常见疑问
综合评价成绩不满意可以重考吗?
当次综合评价课程可重复刷题。下一次考次学习期内,若需更新成绩,需重新报名参加,成绩合并时选取有效期内所有考次中的最高分参与合并。
参加综合评价后,最终成绩怎么算?
课程最终成绩=笔试成绩×70%+综合评价成绩×30%。若最终成绩低于统考成绩,则以笔试成绩为准。
综合评价成绩有效期多久?
综合评价成绩自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考生须在有效期内完成该课程笔试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