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自考转考条件、手续及办理流程
云南自考转考适用于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云南继续考试的考生。办理需满足已在转入地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等条件,且合格课程须一次性全部转出。转考分省内转考、外省转入、转出三类,受理时间与手续以当期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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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需要办理转考,先看是否符合条件
考生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离开云南到其他地方继续参加考试,可以提出转考申请。申请转考的前提是:本人已在转入地参加考试,并且至少取得了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

转考时有一点必须提前想清楚:办理时必须把转出地已经合格的课程一次性全部转到转入地,不能只转其中一门或几门。同时,档案一旦转出,就不能再申请转回云南。
- 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云南继续考试,可申请转考
- 已在转入地参加考试并至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
- 办理时须把已合格课程一次性全部转出,不得只转部分
- 档案转出后不能再申请转回云南
转考的三种类型与受理时间
转考涵盖三种情形:省内转考、外省转入和转出。办理对象包括省内和省外的自考生。
考籍转出的受理时段为2月1日-2月28日和8月1日-8月31日,均为工作日;考籍转入的受理时段为3月16日-3月25日和9月16日-9月25日。具体办理时间等事项以云南省自考办当年的通知为准。
- 转考类型:省内转考、外省转入、转出
- 考籍转出受理:2月1日-2月28日、8月1日-8月31日(工作日)
- 考籍转入受理:3月16日-3月25日、9月16日-9月25日
- 办理时间以云南省自考办当年通知为准
个人办理转考的手续
社会考生在云南省内转考,包括社会考生转入全日制助学班的情形,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新、旧准考证以及课程合格证前往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省自考办会回收旧准考证,即转出地准考证,并开具加盖签章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考省内转考成绩证明》,简称《省内转考证明》。之后考生需自行前往转出地取出档案,再送到转入地自考办归档。
全日制助学班考生转入社会自考,如果确实因困难无法继续脱产学习,可以在征得学校同意后到区(县)自考办报考,把在全日制助学班里已通过的课程成绩转入社会自考并继续应试。考生需填写《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经学校自考办同意并签章后送交省自考办办理,最后把省自考办出具的《省内转考证明》连同本人考籍档案一并交到区(县)自考办归档。
- 社会考生省内转考:携带新、旧准考证及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申请,省自考办回收旧准考证并开具《省内转考证明》
- 社会考生需自行取出档案并送到转入地自考办归档
- 助学班转社会自考:征得学校同意后到区(县)自考办报考
- 助学班转社会自考:填写《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经签章后送省自考办,再将证明与档案交区(县)自考办归档
集中办理转考的手续
省内转考的集中办理方式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新、旧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当地自考办汇总后统一到省自考办办理。转出地自考办须向省自考办提交新、旧准考证以及全部课程合格证,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开具签章的《省内转考证明》。考生再到转出地自考办取出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到转入地自考办归档。
全日制助学班之间转考,考生若要转到其他学校的助学班继续脱产学习,应填写《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并向原学校提出申请,待学校自考办同意签章后,自行前往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由转入学校集中到省自考办统一办理,转入学校须向省自考办提供《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以及考生的新、旧准考证。
从外省转入云南并打算在云南省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在云南省取得课程成绩合格证,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之后,方可申请转考。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在此列。办理时考生持转出地自考办开具的《转考介绍信》和身份证到转入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由转入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审核通过后,省自考办开具签章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考外省转入成绩证明》,并领取外省转入的档案。
把考籍从云南转到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云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把考生全部学籍档案连同准考证一并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供外省使用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考转外省成绩证明》作为备查依据;考籍档案由省自考办通过机要形式递送,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开具《云南省转考介绍信》,然后前往转入省办理转考。
- 省内转考集中办理:到转出地自考办申请,提交新、旧准考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审核后开具《省内转考证明》
- 助学班之间转考:填写《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原学校签章后前往转入学校办理,转入学校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
- 外省转入:在云南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后可申请;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在此列
- 外省转入:持《转考介绍信》和身份证到转入地自考办申请,填写《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审核后开具外省转入成绩证明
- 转出:到转出地自考办申请并填写《云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档案由省自考办通过机要递送,考生可开具《云南省转考介绍信》前往转入省办理
办理转考需要注意的事项
各级自考办下半年接收转入档案的截止时间分别为:考籍转出为8月31日,考籍转入为9月16日-9月25日。办理省内转考的考生,完成转考手续后应及时把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达转入地自考办。
转入地自考办在收到考生转入档案后,须认真核对省自考办开具的转考证明与档案袋内的全部材料,确认无误后立即为考生归档。
申请转到外省的考生,如遇以下情形则不得办理转考:(1)考生正处在因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而被停考的期间内,其考试成绩不得转出;(2)已取得云南省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云南省办理毕业手续,成绩不得转出。
省内转考的考生完成转考后,原准考证即行作废,不再继续使用。对申请转到外省的考生而言,云南省的档案一经转出,便不再受理其转回云南的申请。
- 下半年接收转入档案截止:考籍转出为8月31日,考籍转入为9月16日-9月25日
- 完成省内转考后应及时把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达转入地自考办
- 转入地自考办收到档案后须核对转考证明与全部材料,确认无误后归档
- 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 已取得云南省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须在云南省办理毕业手续,成绩不得转出
- 省内转考完成后原准考证作废
- 档案转出后不再受理转回云南的申请
怎么判断自己是否适合办理转考
转考并不是所有考生都需要办理。如果你只是暂时离开云南,或者还没有在转入地参加考试、没有取得合格成绩,暂时不满足转考的前提条件。可以先确认自己是否已经在转入地参加考试,并且至少取得了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
如果你的合格课程较多,且已经打算在转入地继续考试并办理毕业,就要考虑把转出地已经合格的课程一次性全部转到转入地。需要注意的是,档案一旦转出,就不能再申请转回云南,因此决定前要确认好后续的考试和毕业安排。
对于已取得云南省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云南省办理毕业手续,成绩不得转出,这类考生不适合办理转出。处在因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而被停考期间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也不得转出。
- 确认是否已在转入地参加考试并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
- 确认是否打算在转入地继续考试并办理毕业
- 已取得云南省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须在云南省办理毕业,不适合转出
- 停考期间的考生,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 档案转出后不能转回云南,决定前要确认后续安排
云南考生需要额外核对的地方
转考的具体办理时间、材料要求和审核结果,均以云南省自考办当年的通知为准。本文所列的受理时段、材料名称和办理方式来自已有整理,考生在办理前应通过云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等官方渠道核对当期公告,避免因时间或材料变化影响办理。
不同转考类型对应的表格名称、证明名称和归档要求不同,办理时应按要求填写并留存相关证明。涉及外省转入的,还需确认在云南省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是否符合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要求,以及自身是否属于不在此列的例外情形。
- 办理时间、材料要求和审核结果以云南省自考办当年通知为准
- 办理前通过云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等官方渠道核对当期公告
- 不同转考类型对应的表格、证明和归档要求不同,应按要求填写并留存
- 外省转入需确认课程合格成绩是否符合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要求
- 确认自身是否属于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等例外情形
常见疑问
云南自考转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考生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离开云南到别处继续参加考试,可以提出转考申请。申请转考须本人已在转入地参加考试,并且至少取得了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办理时必须把转出地已经合格的课程一次性全部转到转入地,档案一旦转出就不能再申请转回云南。
云南自考转考的受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考籍转出的受理时段为2月1日-2月28日和8月1日-8月31日,均为工作日;考籍转入的受理时段为3月16日-3月25日和9月16日-9月25日。具体办理时间等事项以云南省自考办当年的通知为准。
从外省转入云南申请转考有什么要求?
从外省转入云南并打算在云南省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在云南省取得课程成绩合格证,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之后方可申请转考。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在此列。